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校园河道景观设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校园河道景观设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学体育课增设游泳项目,既能从根源上解决溺水问题,又能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可行吗?
我是小学老师,我来谈谈这个关于小学体育课增设游泳的项目的问题。
我把这个问题分三个方面来分析:一,学会游泳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溺水的问题,二、游泳的好处 三、小学增设体育课是否可行。
首先看学会了游泳是否能从根本上解决溺水的问题。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一个发小,如果他还活着的话,也该大学毕业,结婚生子了吧。可惜他的生命定格在11岁。
那年他在游泳馆学会了三脚猫的功夫,趁他妈妈去上班,和几个家属院的孩子要去城区外的一个河道里游泳,那年上游的水库因为超过水位警戒线,往下排水,所以干枯了几年的河道,有了水,孩子们很兴奋。不过大人们都警告孩子们,不许去,因为河道被很多采砂的人挖了很多大坑,你看着很浅的地方也许就是个很大的坑。
可是我的发小不听话,觉得自己学过游泳,胆子大,召集了几个伙伴就去游泳了。别的孩子还在犹豫着是不是下去呢,他就之一个冲下去了,可是一会就没有了踪影,其他孩子给吓坏了,就喊救命。附近的居民听到后赶来,有会游泳的大人下去了一下,就赶紧上来了,说有旋涡,不敢在下去了。
发小的父母闻讯赶来后,哭的死去活来的,这是他们的独子,说死要见尸,重金悬赏打捞尸体。可惜最后连个尸首都有打捞上来。
发小的妈妈从此就变得疯疯癫癫,神神道道的了,独子的丧生给了她致命的打击,活得生不如死,万念俱灰。
大家上网可以搜搜最近关于溺水方面的报道太多了。其中一家四口,一下溺水三口,幸福的四口之家转眼就只剩下了孤独的父亲。这是多么悲惨的事情。
是否学会了游泳,就可以避免灾难的发生。
我的答案是否定的。常言道“淹死的都是会水的”,这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不会水的不会去江河里游泳,就算去了也是浅滩,没有危险的地方,还会带着游泳圈来保护自己。
学会游泳,在浅海的地方可以,如果遇到洪水,涨潮等危险的状况,在游泳馆里学的那三脚猫的功夫根本不足以跟大自然抗衡,水火无情,吞噬一个人分分钟的事。
所以我认为学游泳,不是防溺水的根本所在。要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才是主要的,知道水的厉害,要他们对水产生敬畏,对生命敬畏,不要拿着生命当儿戏。
其次游泳对于人体的好处,大家不用我多说知道呀,这是一种很好的有氧运动。值得推广。
我们来讨论下小学开游泳课现实不现实,可行性有多少?
首先如果每所小学都建一所游泳馆,那耗资巨大根本实现不了,城市里可以带学生去专门的游泳馆进行训练,但是租场地,游泳教练也花费不少钱,并且学习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谁来负责,很多的现实的问题根本就没办法解决。
农村了开游泳课更是没有那个条件。
所以有人提出小学开设游泳课根本就是个目前无法实现课题,家长可以自己带孩子去学习游泳,但是一定告诉孩子,学游泳就是强身健体,不是用来逞强的,不要在没有任何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下河。暑假有的地方给老师布置的巡河的任务,以确保孩子们的人身安全,可是还是发生了很多悲惨的事情。就靠防范根本不是上策呀!
家长朋友们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告诉孩子危险的事情不要去尝试。不要等着出了事再去寻找人家这个那个的错,去要那些所谓的补偿,那样的家长是我鄙视的。看好自己的孩子,保护好自己的孩子是家长的职责,出了事情再要赔偿,那钱你能忍心花吗!
要为孩子保驾护航,安全教育时刻谨记。千万不要放松大意。
这是我的一点看法。友友们有什么可以说的,请留言分享一下吧。
农村有句俗话:河里淹死会水的,汪里淹死犟嘴的,增设游泳课,可以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但是不可能从根源上解决溺水问题,甚至还可能增加溺水问题,学生溺水事件,责任并非在或者全在学校,每年放暑假前,学校都如临大敌,通过各种方式给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但是惨剧,还是不可避免,这是什么原因?又应该如何解决?
一、小学体育课增设游泳项目,不现实!
一个学校建立一个游泳池,这对学校的要求实在太高了,现在中国有多少学校敢保证能有游泳馆?有游泳馆,就能开游泳课吗?有的学校连体育课都不敢开,还敢开游泳课?一个班四五十个学生,也许有学校就不会让学生下水。
二、学生会游泳,就能防溺水吗?
那些溺水的学生,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思想问题。那些下河游泳的孩子,多少都是会游泳的,但是这能阻止溺亡事件发生吗?
我们这里接连发生两起学生溺亡事件,前后3天内,6个学生溺亡。在4个学生发生溺亡后,无论从教育局、学校还是社会,都已经高度重视,通过各种途径向家长、学生传达了防溺水通知,但是2天之后,又有两个学生溺亡,你能说是学校宣传力度不够吗?
这两个学生,平时表现如何,我不得而知,但是从视频上看,岸上遗留下的物品有香烟、智能手机和一辆比较高档的电动车,这只是两个13岁左右的初中生,根据这些物品,你应该能很容易判断这两个学生在学校和家庭里的表现。
所以,听话,懂规矩,有敬畏之心,才是预防溺亡事件的根本,单纯依靠增加游泳课,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溺水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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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穆有话说
老穆认为,体育课增设游泳项目实施起来难度很大,但是,如果我们能效仿海南的做法,或许指日可待!
(一)体育课增设游泳项目,为何难度大呢?
【1】场馆问题
现在绝大多数中小学校是没有游泳馆的,即便放眼整个大学,也是屈指可数!
如果连场馆都没有,如何学呢?
话又说回来,即便学校想建场馆,又哪来的钱呢?全国有几十万所学校,国家能负担得起吗?
【2】教练问题
并不是所有的体育老师都能教游泳的,必须要取得相应资质,如此一来,所有体育老师还要参加培训及考试,短时间内很难行得通!
【3】安全问题
试问,一个体育老师能看得过来几十个学生吗?显然不可能!
倘若再配备其他人员,是不是又增加了成本,还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4】时间问题
一节课也就40分钟,同学们换衣服,准备活动就要十几分钟,游泳结束还要淋雨,换衣服,又是十几分钟,如此一来,练习游泳的时间也就十几分钟,如何保证训练效果呢?
再者,游泳课的上一节课和下一节课不会受影响吗?
(二)不妨学习海南省的政策与做法,或许能快速普及学生游泳技能。
【1】当地教育部门要支持这件事,否则,难以奏效!
海南省2017年就出台了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的实施方案,值得点赞!
【2】利用暑期集中培训
海南以布置暑假作业为契机,在全省各市县推动游泳课普及。
学习游泳课,时间一定要集中,暑期无疑是更好的选择。
截至今年6月,海南已有22.6万名中小学生在学校组织下进行游泳培训。其中21.1万人通过达标考核测试,达标率超过93%。
【3】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建设游泳池
2017年以来,海南省中小学校已动工建设的游泳池有237个,厉害吧!
【4】游泳教练的培训也要跟得上
2017年以来,海南中小学已培训游泳师资720人。
【5】不具备校内建设游泳池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统筹社会力量开展游泳普及教育。
【结束语】老穆认为,即便所有学生都学会了游泳,也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所谓“善游者溺”就是这个道理。
我们除了教会学生游泳外,还要向学生普及游泳安全知识,千万不要私自下河游泳,否则,还是存有安全隐患!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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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增设游泳项目,提高身体素质是一定的,对于解决溺水问题,也是个重要的举措。但是,溺水问题很复杂,没有一种措施能从根本上解决溺水。不过,我不同意“水里淹死的是会水人”这种话,会游泳,溺水率绝对降低,我们的邻国日本,游泳是中小学生的必会技能,必须达标。
会游泳,一定能够降低溺水率,减少溺水事故,我从小到大的经历,完全可以证明这一点。在我们小的时候,家家都有好多孩子,大人根本没时间管,也管不过来。每到夏天,孩子们大多时间,是在河水里度过的。没有人教游泳,在水里玩久了,知道了水性,自动也就会游泳了。那时候没有谁家父母去管孩子玩水,人人都会玩。我儿时那么多伙伴,一个溺水身亡都没有。
游泳是一项自救技能,这是不用怀疑的。但不能说会游泳就不会溺水,这样说,就属于抬杠了,吃饭还有噎死的,我们不能因为这个不吃饭,是吧?要看概率!
在小学开设游泳课,或者在体育课里增加游泳项目,这是一个发展方向,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但是,现在还不可能实现。这是因为:
其一,国家课程计划中,没有纳入。这一点非常重要,现在一些地方虽然推进,但是,因为没有纳入课程计划,就是没有要求,完全是自选动作,完全可以不选。
其二,基础条件不具备。现在为何国家不把游泳纳入课程计划,这是从我国中小学校的实际条件出发,我们还不具备开设游泳课的条件。学校没有配套的游泳池,社会游泳池也承载不了,即使是承载得了,收费也是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
什么时候能大范围推广游泳了呢?必须等待国家将游泳池建设纳入新建学校规划中,没有的学校必须另建游泳池,这个时候,游泳项目也就进入规定的项目了,全面推开也就成了现实。
前一阶段看到一则新闻,海南推进学生游泳,以暑假作业为契机,这个我觉得是不现实的,学校没有配套,对家庭提出这样的要求,会带来很多问题。推进游泳项目,必须有学校游泳课为基础,这样才是现实的,否则有走过场之嫌。
将来,游泳进入学校,作为学生必备技能是一定的,只是,这需要比较长的时期,进行思想上和条件上的准备,才可能变成现实,现阶段,只能是讨论讨论,没有现实性。
游泳和自行车可以认为是人生中最有价值的运动!学会游泳将终身受益!我在许多有关溺水死亡的新闻中留言呼吁将游泳课列入教学!规定的体育达标项目在人生中几乎起不了作用!游泳还是一种救生技能!德国的小学就只有两项体育课必须学习,而且还要考试通过,就是游泳和自行车! *** 调配社会资源为小学生学游泳!游泳馆中的部分时间用于小学生游泳课,有社会买单!由于游泳课只集中在小学二年级小学,不会形成拥挤现象!我国社会资源少,应该考虑建设游泳场所!
有必要强制学校配备建造让学生从小学会游泳的设置(游泳池)吗?
在学校对应管理人员缺乏情况下没有配备游泳池的必要,一是增加了行政开支如果不配备人员又是得把教师编换岗到管理游泳池的岗位上,目前为止学校宿舍管理、门卫保安等已经占据了一部分编制,如果再增加游泳池管理员,请问教学一线人员不足这个矛盾如何解决?二是配备游泳池后如何培养专业教练问题,如果教师 *** 肯定隔行如隔山,我市有私立学校有游泳池也有专业教练的情况下,还是发生了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为此学校用了很大一笔钱才完善处理,在权利与义务模糊的现在,教师时刻当背锅侠的现状下,建议不要配备游泳池!
为了解决儿童溺水问题我认为应该监护人担负监护职责,各地对社会开放的游泳池很多都是有专业教练执教的,人员配备齐全,如救生员、观察员、技术教练等等,监护人为何不加以重视从小就让孩子学会游泳技能呢?大可不必放在学校教学之中,学校只要做好安全教育,指导家长做好孩子学习技能途径就行了。
想要每个学校都配设游泳池是不大现实的,除非国家将来更富裕了,在这方面投资,就有可能实现。
人的基本生存技能是走路、游水、爬山。
走路人人都会,嫌累就用车代步,这个没有问题。
爬山一靠体力二靠一点小技术,但体力是主要的。人们不会天天爬山,而爬山也不会出大的安全事故。
更大的问题是人如何学会与水为伴?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就是学会游泳。
那么学校要不要把游泳🏊🏻作为体育课程呢?个人认为不要强行。要学会游泳,渠道多的是,不一定需要在游泳池里由专门的教练去教,那是赛技比赛的训练模式。一般人学游泳,多跑几回池塘就搞定了。其实一般人会水很简单,手扒扒,脚蹬蹬,腰扭扭,会换气,掌握这些基本 *** ,对付静水应该没什么问题。
现在人们的安全意识太过于强烈,谈水色变,过于谨慎,连小孩站在塘埂上都会受到斥责。
我已近60岁了,现在游个200米应该没什么大问题。我的游泳小技巧不是教练教的,是小时候在池塘、水库的水里“泡”出来。小时候,农村条件差,夏天洗澡盆就是池塘。午饭后,结伙在水里泡1个小时才上学。晚饭后到塘里泡1个小时算是洗澡。泡着泡着,在水里站立就沉不下去了。什么扒水泳(自由泳)、仰泳、扎满子、侧身泳、踩水行,样样都会,一个不精。前几年的一次钓鱼,抛杆的鱼钩被挂住了,我心痛那副线组,脱衣下水,回来100m水程,将鱼钩捞回。同伴惊讶:想不到你老大不小的人了还会游泳?
二十年前,一到夏天,傍晚的大河里人头窜动,会水的回来于东西两岸,不会的河边打水,小孩在游泳圈里快乐拍打,旁边的大人口传身教。游泳圈各式各样,有买的商品,有废弃的车轮内胎,有木制的,甚至还有羊皮筏子。自从立了“河水很深,禁止游泳!”的牌子,这个场景就消亡了。当然,水质被污染也是诱因之一。
学习游泳,不挑场所,学会游泳,避免溺亡。
现在学校麻烦事越来越多,老师的责任越来越重,现在还提出要搞游泳池,搞游泳池事小,但安全是关键,浸死人就不用说,如果小朋友在游泳呛了一口水,家长以游池水不干净为由而要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你说学校能承担得起吗,所以按广卅话讲"小只香灶,小只鬼"(意思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还学校一份清静吧。
可以倡导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试行,但不能强制实行,也不可能强制实行。
游泳是一个体育项目,也是一项生存技能。如果所有学生都学会了游泳,确实可以减少一部分溺亡事故,尤其是不慎落水的溺亡事故。
但是,一所学校要配备游泳池、保证每个学生学会游泳,不单需要雄厚的财力、物力,还要有专业的教练和救生员。即便是地方财政充足,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很多城区学校也没有足够的地方开挖游泳池。这就导致“强制学校配备游泳池”成为空谈。
另外,一旦学校拥有了游泳池,开设了游泳课程,一个新的安全责任,游泳池的监管和游泳课上的学生安全就完全落到了学校和 *** 。在今年5月初,就有报道一所私立学校的在校生在学校游泳池溺亡事故。因此,作为有条件实行的学校负责人和 *** 部门,也会非常慎重的考虑。
再有,我们也知道,溺亡事故中除去不慎落水溺亡的,有一大部分溺亡者反而是会游泳的。我在想,到时候,会不会有家长找学校责任,“要是我的孩子没有学会游泳,他是不会去玩水的,不玩水就不会出事呀!”
我觉得,不能把所有的事情和所有的责任都推给学校。游泳作为生存技能,让孩子学会游泳,是父母的责任。监管孩子不私自下河下塘游泳,更是父母的责任。比如长沙每年暑假, *** 出资购买服务,学生凭学生守则可以到相应游泳馆免费游泳(但须家长陪同),个人觉得这项政策值得推广。
我是@老九皮四 ,欢迎关注探讨!
我想你提出来这个问题,一定是看到了重庆8名小学生溺水死亡的悲惨事件了。
我们来回顾下这个案件:6.22日,这几个小孩周末自发相约到河滩玩耍,期中一名儿童失足落水,其他7名孩子前去施救才造成了8名孩子溺亡的悲剧。
我从四岁起,就学会了游泳。我听到父母老师给我讲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淹死的都是会游泳的”。夏季到来未成年溺亡事件时常发生,结合这个案件,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绝对不是教会他们他们游泳那么简单。也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学校,社会,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
随着夏季的到来,防溺水的标语在学校,河道旁都能看到。可为啥孩子还要到河边去?说起来就是教育方式的问题。作为小孩子,大多数都信奉一个道理,我经历过的才是真的,其他的都是编出来的。因此,我们再给孩子做安全教育时,可以通过组织观看相关真人真事的纪录片来提高孩子们的警惕心理。而不仅仅是口头的交待,或者标语的宣传。
教给孩子们正确的施救措施
造成这起悲剧更大的原因在于孩子们的施救措施不正确。我承认这七个孩子都是见义勇为,充满正义感的人,可错误的施救方式,不仅仅救不了自己的伙伴反而搭上了自己的宝贵生命,不得不说是安全教育的悲哀。正确的施救方式,有几个学校,有几个家长给孩子正确引导过呢?见义智为才是我们应该提倡的。与其大费周章的在各个学校展开游泳学习,还不如请消防员到各个学校讲解如何正确处理突发状况。
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
写到这里长叹一声。这八个孩子的家长哪怕有一个陪同孩子也不至于变成人间悲剧。不仅仅是小孩子喜欢水,在炎热的夏季谁不想漫步在河道边感受一丝凉爽,谁不想泡在河里享受这专属于夏季的清凉。劝所有住在河边的家长,炎热的夏季,小孩子外出真的需要陪同。因为这么热的天他们又能去哪里玩耍,去河边的概率简直100%。
我的成长经历告诉我,教孩子游泳真的解决不了问题。只能稍微增加溺水的自救能力,仅此而已,可教会他们之后呢?不让会游泳的孩子去河边,你猜容易么?别忘了小孩子更爱逞强。发生在我身边的溺亡事件,哪一个孩子不是曾经别的孩子羡慕的游泳高手,可是安全意识不够,只能很悲伤的说一句:如今坟头草三丈了。
总之避免孩子溺亡的根本还在于安全教育和监护人的时时监督。我知道所有家长都很忙,那就加强安全教育吧,让孩子真的体会到溺水的可怕!
有哪些残忍的凶杀案?
广西桂林人梁勇杀妻碎尸案最终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那么,梁勇因何而要将妻子残忍杀死呢?是怎么杀害的呢?
梁勇杀妻碎尸始末
凶手梁勇1955年出生,成某则出生于1971年,两人均是桂林人士。1995年,梁勇与前妻离婚,并于1998年认识了成某,两人于次年结婚。
2001年,梁勇夫妻共同注册了一家防水保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两人各占50%的股份。2003年2月,夫妻得一儿子,为照顾他,成女士的母亲江某与梁勇的姐姐在共同居住期间产生了矛盾,加之梁勇怀疑成女士有外遇,2006年2月,两人分居。同年6月,成女士曾提出与梁勇离婚,但因梁勇不同意,法院驳回请求。可事实上,双方积怨弥深,已势同水火。
2006年11月21日下午,夫妻俩先后回到公司办公室。下午6时,两人再次发生争吵。不堪辱骂的梁勇顿起杀机,下到一楼地下室仓库拿了一把铁锤回到办公室,随后朝妻子头部连续猛击,致其当场死亡。
为毁尸灭迹,梁勇回家拿来菜刀,在办公室将成某的尸体肢解,当晚用车将尸块运回住所。第二天上午,梁勇在卫生间内再次对尸块进行肢解,接着用高压锅煮烂部分尸块,并丢弃到卫生间的下水道。
当天下午2时,因为下水道堵塞,尸块被周围群众发现。梁勇察觉罪行败露,即离家出走。下午4时,公安机关在桂林市区辅星路段将正在驾驶机动车的梁勇抓获归案。事后法医报告和照片证实,警方从下水道和化粪池内打捞出的尸块共计170块。
广 西高院在终审判决书中表示,梁勇在关押期间,向公安机关提供了“杨万里故意伤害犯罪”的线索,举报事实得到了警方确认,法院因此认为梁勇立功。死缓争议 高院称凶手有立功表现。
2010年11月15日,广西高院又作出终审判决,否定了梁勇的死刑判决,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校园河道景观设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校园河道景观设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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